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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4-07-09 13:13:14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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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鸡政办发〔2010〕 38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鸡西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四日







鸡西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全面、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三条 政务公开考核实行分级负责制。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政务公开考核的组织领导;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辖区内中、省直单位的考核;县(市)、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本级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及垂直管理单位的考核;市政府各部门所属的公共服务单位的考核评比,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和公共服务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考核,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30分、主管部门70分的分值比例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第四条 政务公开考核结果纳入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行风评议考核内容。



第五条 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年度内出现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对应公开的事项不按规定公开,搞半公开、虚假公开或有意隐瞒公开事项,营私舞弊,谋取部门或个人利益等,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年度内不予考核,等次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六条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组织领导。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工作人员、责任落实、方案制定及工作部署和推进等情况。



(二)公开内容。



县(市)、区政府将机构设置、政策法规、行政执法、政府采购、土地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人事安排,以及文件、档案、会议、重大决策和内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进展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公开。



市政府各部门将领导分工、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工作职能、许可审批、政策法规、行政执法、工作动态等事项,以及部门干部任用、考核和奖惩等事项进行公开。



公共服务单位将服务职能、政策法规、服务项目、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收费依据和标准、服务承诺、便民措施、监督办法,以及行业动态等内容进行公开。



(三)编制目录。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能够按照统一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目录分类科学、运行良好。



(四)信息管理。在信息公开上建立了科学完善的政务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对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等制定了明确规定。年度内已发布信息及时备案,立卷归档备查。公开内容严格依法、发布及时、更新迅速。有固定的信息工作人员负责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五)公开形式。采取政务公开网站、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公开栏,以及新闻发布会、社会听证会等形式进行公开情况。



(六)便民服务。采取服务大厅、便民窗口等形式方便公众办事等情况。



(七)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八)公开监督。发挥组织监督、专门机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聘请政务公开监督员等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等情况。



(九)立卷归档。有关政务公开的文件、材料等完备规范,并做到及时立卷归档等情况。



(十)工作宣传。与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及上级政务公开部门及时沟通上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并通过新闻传媒宣传本部门工作。



(十一)公开效果。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评价情况。



(十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规定的其他考核内容。







第三章 考核标准和等次评定







第七条 政务公开考核实行百分制的量化考核办法,根据评分标准,确定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公共服务单位考核等次。







第八条 政务公开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不超过被考核单位总数的20%。各等次的标准为:优秀(90~100分)、合格(70~89分)、基本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第四章 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九条 政务公开考核于本年末或第二年年初进行。



第十条 政务公开考核采取网上评审、实地察看、群众测评、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网上评审主要是通过鸡西市政务公开网对公开情况进行评审;实地考核主要采用听取汇报、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群众测评主要通过网上测评、征求意见会、下发测评票等方式进行;综合评议主要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平时检查结果及监察、法制等部门提供的有关结果进行评定。



第十一条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制定年度考核方案及考核细则,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二)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参照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做好自查自检工作。



(三)被考核部门根据考核办法形成书面工作总结。



(四)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抽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



(五)考核组和被考核单位对考核结果当场签字,进行初步确认。



(六)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进一步综合考核结果后,提出考核意见,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确定考核等次,经市政务公开领导审定后,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同时将结果报市目标责任制考评领导小组。



(七)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单位,并通过鸡西市政府网和鸡西日报等媒体进行公布。







第五章 奖  惩







第十二条 建立政务公开奖惩制度,依据政务公开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建议相关部门取消该单位各种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



第十三条 年各级考核组织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实事求是进行考核,对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辖区内中、省直单位及公共服务单位。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本部门的政务公开考核办法。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探索民事和解 构建和谐社会

仙桃市人民检察院 付克非


今年,我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在积极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同时,努力探索民事行政检检察工作新思路,实行提请抗诉和申诉和解并举,既开拓了新工作渠道,又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贡献。
一、从社会效果出发,将可提请抗诉案件在申诉环节和解,即节约办案成本,又化解社会矛盾。
2005年7月,胡某与赵某共同出资购买了一辆小轿车合伙经营,后因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后赵某不服,认为法院判决在确定案由、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都存在错误,遂向我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申诉,要求依法向汉江分院提请抗诉,否则就上访。我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审查案件、听取案件双方的陈述后认为法院判决确实存在错误,但考虑到案件如果提请抗诉得到支持后,法院开庭再审,势必涉及到车辆返还问题,还会涉及到第三人,这样处理社会效果不是最佳的。科长袁怀江提出一个大胆的想法:能否组织申诉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和解意见。这一想法得到全科干警的一致赞成。随后将此意图告知案件双方,案件双方也同意在民行科的主持下进行调解。2007年7月19日,在民行科干警的主持和见证下,由民行科干警起草制作了和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在对和解书内容无任何异议的情况下签字。最后,双方当事人都说:“感谢民行科在最短的时间内给我们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化解了我们的矛盾,同时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重新言和的机会。”
二、在做好息诉工作的同时,从案件中寻找统一点,协调和兼顾申诉双方的利益,形成一致的和解意见。
2006年9月13日晚,王某驾驶货车由本市彭场镇驶向潜江市。车行驶至318国道1073KM+200M 处,货车为避让由北向南骑自行车的黄某时,货车右侧与黄相撞,致黄受伤。黄被送往医院治疗,共支付医疗费47836元。经法医鉴定:黄某的损伤程度为9级伤残。仙桃市交通警察支队认定:王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黄某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法院最后判决由王某赔偿黄某2.25万余元。王不服法院判决,到我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申诉,同时王某也反映自己因以前的交通事故还背负着债务。我院民行科审查案件后认为不符合提请抗诉的条件,按照《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规定,应当做息诉工作。但考虑到申诉人的具体情况,承办人提出先做被申诉人的工作,缓解申诉人的经济压力。在我院民行科,民行干警耐心向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分析各方面利弊后,申诉人与被申诉人终于同意由民行科干警主持调解。在双方都同意的条件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意见:王某给付黄某13000元,双方的所有权利、义务关系终结。通过这次调解,不仅照顾到了双方的利益,也缓解了法院执行难的现实问题。
通过所办案件来看,民行申诉案件实行申诉和解是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子,它不仅节约了司法环节的诉讼成本,也缓解了社会矛盾,为当前服务和谐社会增添了新色;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将不断探索更多、更好的工作方法,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1965年国民经济计划主要指标和1965年国家预算初步安排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1965年国民经济计划主要指标和1965年国家预算初步安排的决议

(1965年1月4日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周恩来总理代表国务院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并且在各代表组的小组会议上和全体会议上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大会决定批准周恩来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65年国民经济计划主要指标和1965年国家预算的初步安排,并且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1965年国家预算草案编成以后,连同1964年的国家决算,加以审查和批准。
大会满意地指出,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我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伟大的毛泽东思想旗帜,坚决执行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阶级斗争、生产斗争、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战线上都取得了伟大的胜利。
正是由于我国人民有着以伟大领袖毛泽东同志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中央的正确领导,由于我国伟大人民团结一致,艰苦奋斗,发扬自力更生精神,所以我们能够比较顺利地战胜了严重自然灾害和别人背信弃义给我们所造成的困难,克服了我们自己在具体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在不长的时间内完成了调整国民经济的任务,健全了我国在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上的伟大创举——人民公社制度,实现了工业产品品种、质量新的跃进,为我国今后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总之,我国这几年来,在农业、工业、交通运输、商业财政、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和国防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绩。这些成就,证明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证明了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正确,证明了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人民群众的力量,是战无不胜的。
我国各族人民,必须继续发扬自力更生的精神,贯彻执行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贯彻执行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总方针,好好地及时地总结各项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充分运用和发挥已有的力量和条件,努力争取我国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有一个较快的、新的发展。
大会指出,过去的五年,是我国社会主义革命更加深入的五年。国内外的铁的事实证明,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在很长的时间里,仍然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为了胜利地推进我国社会主义事业,我国各族人民必须在经济战线上、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文化战线上把社会主义革命进行到底。现在正在农村和城市中进行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具有伟大的革命意义和历史意义,是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前进的伟大动力。我们必须坚决依靠工人阶级、贫农下中农、革命的干部、革命的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放手发动群众,使这个运动逐步取得全面的和彻底的胜利。
大会指出,当前国际形势突出地证实了毛主席关于“东风压倒西风”的著名论断。
过去五年里,我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了对外政策总路线:我们在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原则下,发展社会主义阵营各国之间的友好互助合作关系;在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争取和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和平共处,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支持一切被压迫人民和被压迫民族的革命斗争。我们的对外政策总路线,是完全正确的。
我们在国际上,同帝国主义、各国反动派和现代修正主义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取得了伟大的胜利。
我国的对外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我们的朋友遍于全世界。
大会认为,我国人民在1965年的主要任务是,更加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展比、学、赶、帮和增产节约的群众运动,大力组织工农业生产的新发展,完成和超额完成1965年国民经济计划,来为1966年开始的第三个五年计划作好准备,保证和促进其他各项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
大会号召,全国各族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爱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分子,爱国侨胞和其他一切爱国人士,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巩固和发展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在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主席的领导下,继续发扬奋发图强、自力更生的英雄气概,为争取在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伟大强盛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
大会号召,我们应当牢牢地记住毛主席的教导,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消灭大国主义,永远保持谦虚谨慎的优良传统,更加兢兢业业地做好我们的工作,继续贯彻我国对外政策总路线。
大会号召,我们应当继续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革命旗帜,继续高举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团结旗帜,继续高举反对美帝国主义、保卫世界和平的战斗旗帜,同社会主义阵营各国人民一起,同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各国人民一起,同全世界人民一起,同一切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一起,为争取世界和平、民族解放、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新胜利而奋斗。